可以为家人刷医保卡啦,这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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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3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保障功能,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增强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全力推进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政策在拉萨市落地实施,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市民正在选购药品。记者 赵越 摄
记者从拉萨市医保局获悉,目前,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政策已在拉萨市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落地。
绑定前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参保职工(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须高于3000元以上;
2
绑定人员(使用人)为参保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且必须是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市民通过个人医保账户支付结算。记者 赵越 摄
绑定渠道
1
可通过“拉萨医保”微信公众号中的办事大厅进行绑定(具体操作指南见下文);
2
可在各级医保经办部门窗口进行现场绑定。
不管通过何种渠道绑定,须所辖医保经办部门在医保系统中进行审核通过。
绑定成功后,个人医保账户可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费用,或支付共享人员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费。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打开微信,点击搜索框;
输入拉萨医保,点击“拉萨医保”微信公众号
在打开的页面中找到“业务办理”,点击“更多”选
找到“经办业务”点击“亲情账户绑定”
进入“亲情账户绑定”绑定模块后,授权人信息会自动带出来,只需要输入使用人信息点击提交,然后等待医保局工作人员审核即可。
工作人员提醒
如需进行线下医保经办服务机构绑定,参保职工(授权人)可到所属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绑定,并填写家庭共享申请表、签署家庭共享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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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拉萨参保职工可以为家人刷医保卡啦!
编辑:格茸拉姆
校对:普布卓玛
审核:西热明珍
来源:西藏商报微信公众号